海報新聞

最近,A股市場頗為熱鬧。幾天前,得利斯剛因財報里的會計差錯鬧得沸沸揚揚。緊接著,金冠股份就通報了中標金額“2.52億變1.57億”的烏龍事件。面對近億元的數據出入,一句“工作人員疏忽”便試圖將責任輕巧帶過,這顯然難以服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是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一個“篩選口徑有誤”就能導致近四成的數據偏差,恰恰說明其內部審核流程形同虛設。
更值得追究的是那些“關鍵少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等核心高管,他們對信披負有法定的“勤勉盡責”義務,不可能以“不知情”來推卸責任,恰恰相反,他們應當為這個“疏忽”承擔主要的管理責任。這就像一艘船觸了礁,不能讓水手一人背鍋,掌舵者和造船人同樣難辭其咎。
而這場鬧劇的后續發展則更加吊詭——烏龍公告發布次日,金冠股份股價非但沒有下跌,反而逆勢上演了20CM漲停。市場似乎對那個被虛夸近億的數字已經選擇性遺忘,轉而將目光投向了公司最終保留的國網、浙江交投等優質客戶項目,將其解讀為某種利好。
但這種短期投機情緒終歸無法掩蓋公司基本面千瘡百孔的現實——連續兩年巨虧,2026年一季度營收暴跌近47%。在這樣的基本面底色之上,最終為這場鬧劇買單的,極有可能是那些被烏龍和漲停吸引、一頭扎進去追高的普通投資者,一旦市場情緒冷卻,股價回調的風險將完全由他們自己承擔。
值得欣慰的是,在司法層面已有支持投資者索賠的先例,若后續金冠股份被監管機構認定構成虛假陳述,受損的投資者完全有權依法索賠,這或許是讓造假者付出應有代價的一條可行路徑。
其實,事件過后,我們更應該反思的是,當前的監管處罰力度是否足以對類似事件形成震懾?2026年7月,巨力索具因在互動易平臺就“商業航天”熱點進行誤導性陳述,被河北省證監局處以公司罰款450萬元、相關責任人合計罰款500萬元的處罰;ST葫蘆娃因財務造假虛增利潤近9000萬元,公司被罰700萬元、實控人被罰1050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僅2026年7月6日至17日短短12天內,證監會就對14家A股上市公司予以立案調查或處罰。2025年以來,已有55家公司因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相關公司和個人合計被罰沒1.106億元。但當一個錯誤能輕松引發股價劇烈波動、影響成千上萬投資者財富時,多少罰款能產生足夠的震懾力,值得深思。
說到底,金冠股份的這出烏龍并非孤例。要從根本上遏制此類亂象,需要上市公司將信披合規真正視為生命線而不僅僅是應付差事,需要監管層繼續推進從嚴精準的監管、顯著提高違規成本,也需要投資者在面對這類異常事件時多一分清醒、少一分沖動。唯有當違法違規者真正感到疼痛,市場的誠信基石才能被牢牢守住,每一份公告也才能真正承載起它所應有的分量。(文|孫杰)

責編:蔡溦
審核:李兆輝
責編:李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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