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記者 孫佃瀟 北京報道
一則新政落地,鋰電池免稅將終結。
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自9月1日起,將分步調整部分電池產品消費稅政策,其中包含已享受長達11年免稅政策的鋰電池產品。
2026北京國際汽車展覽會現場(海報新聞記者攝)
新政: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征收消費稅
根據《公告》,此次政策將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征收消費稅。
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對上述電池產品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自2027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又稱“太陽能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同時,部分新技術電池在一定期限內享受消費稅免稅優惠。根據《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免征消費稅。
為避免重復征稅,《公告》明確,納稅人從生產企業購進、委托加工收回,或以自營、委托方式直接進口已繳納消費稅的電池產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電池產品的,準予按照當期生產領用數量扣除原料已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此外,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電池產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電池產品的,不繳納消費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電池以外的產品或用于其他方面的,應當在移送使用時申報繳納消費稅。
專家:“油電同權”大幕正式拉開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告》發布前,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等電池產品已享受長達11年的免稅政策。
早在2015年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宣布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
“市場對鋰電池征收消費稅一事早有預期。6月初就有消息稱,相關部門已開始研討‘油電同權’的汽車稅收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新能源車用電池消費稅?!逼囆袠I分析師劉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這次政策調整意味著“油電同權”的大幕正式拉開。從購置稅減半、車船稅免征取消,到電池消費稅恢復征收,新能源汽車的稅收優惠“保護期”正在分階段、有節奏地退出。燃油車長期承擔全額車船稅與燃油稅,插混、增程式及新能源商用車卻享受免稅紅利,形成“有排放、用道路、獲收益卻不承擔稅負”的漏洞。油電同權不是“一刀切”均等化,而是依據技術屬性、排放特征、使用場景,建立權責匹配、稅負公平的汽車稅制體系。
“鋰電池消費稅調整,是對整車企業造電池的有力助推,有利于中國汽車產業做大做強?!贝迻|樹表示。
電池稅率上調背后:行業發展已趨成熟
此次新政為何設置一年緩沖期并進行分步調整?
據業內人士分析,此舉充分考慮了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有利于企業調整生產經營,促進政策平穩實施。同時,考慮到光伏行業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后正處于逐步企穩回暖期,所以適當延后對光伏電池恢復征稅。
“階梯式征稅政策,給企業預留了調整適應的過渡窗口,同時對于本身利潤較少的企業也是個淘汰的過程?!睆B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本次政策調整將直接推動行業新一輪洗牌,隨著政策落地、行業門檻抬升,缺乏核心技術與成本優勢的尾部企業將加速出局。
此外,中汽政研指出,政策設定1年左右緩沖周期,避免一次性加稅對生產成本造成劇烈沖擊,給電池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儲能系統集成企業等預留充足時間優化成本管控、調整長期供貨定價機制,便于市場逐步消化政策信號,平穩銜接產業扶持向市場化調控的轉型節奏。
“電池產品稅率上調核心原因是行業發展已趨于成熟,已具備獨立盈利、自主運營的能力。國家對產業的政策扶持并非長期無期限,各類產業發展至成熟階段后,相關補貼與優惠政策均會有序退出。”國際智能運載科技協會秘書長張翔表示。
責編:劉美顯
審核:高娜
責編:高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