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首席記者 張海振 記者 孫杰 報道
上萬元的修車費,統籌公司只肯賠付4000多元。蘇同站在修理廠里,看著自己那輛底盤變形的榮威Ei5,意識到所謂的“統籌保險”不過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文字游戲。
“因為雨天路滑,我為了躲避前車撞上了護欄。”回憶起今年3月發生的那起事故,上海個體出租車司機蘇同仍難掩激動,“交警部門指定的拖車把車輛拖到橋下路口后,我就一直在給統籌公司打電話,直到第二天才有人接聽。”
但電話接通后,對方卻拒絕像正規車險公司一樣派員到現場查勘,僅通過遠程視頻看了一圈車輛外表,就確定了車損,完全無視車輛底盤的嚴重損傷。
更讓蘇同郁悶的是,明知這種“統籌險”不靠譜,但他第二年卻不得不繼續購買。“正規保險公司根本不賣給我們。”電話那頭,蘇同的語氣里充滿了無奈。
迫不得已的抉擇
對于蘇同的遭遇,上海某出租車公司車隊隊長沈思海早已見怪不怪。
他的辦公室里堆滿了各種保險文件和理賠材料。“上海市3186個個體出租車中,只要買不到正規保險的,大概率都會走上買‘統籌險’這條路。”沈思海告訴海報新聞記者,這些購買“統籌險”的司機的出發點都是好的——他們在無法從正規保險公司續保的情況下,依然認為車輛光買交強險是不夠的,依然在想辦法增加一重安全保障。
所謂“統籌險”,其實并不是保險,而是一種起源于交通運輸行業的內部互助方式,成員通過繳納費用形成互助資金池,用于事故后賠償。部分經營者通過注冊“機動車安全統籌業務”企業,借用保險中介渠道向普通車主銷售此類產品,但因缺乏償付能力監管和保險資質,常導致車主事故后無法獲賠。
新能源營運車尤其是出租車,正面臨前所未有的“保險困境”。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擁有近700輛純電出租車的上海英吉出租車公司,當公司12輛出租車保險到期時,企業負責人打了幾十個險企電話,竟沒有一家險企愿意承接這些車輛的商業險。
蘇同認為上述報道并不夸張。他拿自己舉例:“我第一年的商業險加交強險一共約15000元,當年出了3次小事故,雖然維修費總共才幾千元,但接下來連續兩年,聯系過的所有正規保險公司都拒絕承保。”
沈思海也給出了相似的說法。他告訴海報新聞記者,以國內正規保險公司的要求來說,新能源營運車輛要是連續兩年出險,后續再想續保就很難了。
在司機們看來,這個標準對于每天行駛數百公里的營運車輛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蘇同的經歷尤為典型:“我2023年剛入行時不懂規則,發生了三起小事故,都走了保險理賠,其實總共也就賠付了幾千塊錢,直接導致第二年被正規保險公司們拉入黑名單了。”保險到期前后,他開始瘋狂尋找愿意承保的保險公司,卻一次次被拒絕。
這時,一個曾經聯系過他的統籌公司業務員成了蘇同的“救命稻草”。
“山寨保險”的陷阱
這家名為“×保交通”的統籌公司,其業務員在推銷時講得天花亂墜。蘇同說,業務員當時向他承諾,后期理賠服務保障和正規保險公司是一樣的。
蘇同與某車輛安全統籌公司銷售人員的聊天記錄
然而,蘇同遭遇事故后才發現,這家公司的客服熱線形同虛設,承諾的“全國統一報案電話”一直無法接通。更令人震驚的是,該公司拒絕派員到現場查勘,僅通過車主發的幾張照片,就做了遠程定損。
“我的車底盤嚴重變形,但他們只愿意按車輛外表損傷來賠付。”蘇同氣憤地說,“修車實際上花費超過10000塊,他們最終只賠了4000來塊。”
類似的情況在沈思海的車隊里更為嚴重。該車隊駕駛員黃耀兵在2024年8月發生一起追尾事故,對方車輛維修費需要8840元,交強險賠付2000元后,剩余的6840元需要統籌公司承擔。“但他們態度強硬,不給賠償,后來就聯系不到統籌公司的人了。”黃耀兵氣憤地說。
黃耀兵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他試圖訴諸法律,法院卻表示無法將統籌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理由是其“不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可的保險公司”。最終,這起事故以駕駛員黃耀兵承擔三分之一、車隊墊付三分之二維修費的方式解決——本應由統籌公司承擔的風險,就這樣轉嫁到了本就收入不高的司機和車隊身上。
在北京中定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安明看來,這些統籌公司都在巧妙地打著法律“擦邊球”。他在采訪中指出:“統籌公司通常為普通商業公司,無需保險牌照,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準入門檻低。他們使用與正規保險公司相似的名稱,如‘太保’、‘陽光’、‘新華’等,讓消費者難以分辨。”
更糟心的是,這些公司往往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海報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蘇同購買的“×保交通”公司注冊地在海南,而黃耀兵接觸的“×保(山西)機動車服務有限公司”雖然注冊在山西,卻在上海開展業務。這種跨區域經營模式,讓消費者的維權之路更加困難。
一邊是續保難,一邊是線上“秒辦”
數據顯示,2023年,國內新能源車輛商業險的平均保費為4003元,燃油車僅為2316元。對營運車輛而言,這組數字只會更高。
“以榮威Ei5為例,這個車型的出租車,第一年商業險加上交強險總計約12000元。一旦出險,后續保費就會大幅上漲。”沈思海說,新車只要走一次事故保險,第二年的保費可能會增加至20000元甚至更高,要是多出兩次險就不用指望續保了。
新能源營運車續保為啥這么難?較高的出險率或許是保險公司拒保的首要原因。此外,維修成本高也是重要因素。新能源汽車特別是電動車,其電池、電機、電控等核心部件的維修成本遠高于傳統燃油車。
一家保險公司理賠員透露:“新能源車一旦底盤受損,很可能影響電池包,更換費用動輒數萬元。這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太大了。”
對于上述觀點,保險業內人士趙雨婷表示認可。她告訴記者,新能源汽車維修較貴、賠付率較高,做新能源車險業務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基本上是賠錢的,更別說那些整天在路上跑、出險率極高的新能源出租車。“一直賠錢,保險公司肯定就不想做這個業務,所以把保費設置高,或者直接拒保。”她向記者坦言,如果車輛被一家保險公司拒保,換別家大概率也買不了,國內保險公司的信息是聯網互通的。
而在沈思海看來,“統籌險”接住了保險公司不愿承擔的風險并從中獲利,其過程巧妙得令人生疑。“第一,推銷統籌的人知道車主信息;第二,統籌公司直接就能幫我買到交強險,都不需要我帶證件、把車開過去。”
這種便利性成了統籌公司吸引客戶的重要手段,但也埋下了巨大隱患。蘇同現在已經摸清了規則:“今年買的‘太聯財保’,名字跟保險公司相似。電子服務單上寫的是‘太保汽車安全服務商業(電子服務單)’,格式和正規保險公司的保單一樣,但內容里沒有任何‘保險’字眼,寫的全是某某服務。我給金融監管部門打過電話,他們說這個不屬于保險范疇。”
蘇同購買的“太聯財保”統籌服務單
對此,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提醒說,如果統籌公司明確宣稱自己為“正規保險公司”或使用“保險”“承保”等字樣,使用與知名保險公司相似的名稱或者宣傳語,使消費者誤以為統籌公司具有保險業務資格,這就構成虛假宣傳,違反了《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
五部門聯手整治,政策落地還需多久?
面對日益嚴重的“統籌險”亂象,國家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行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共同發布了《關于規范交通安全統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界定:“交通安全統籌是以交通運輸企業為發起主體,以提高運輸企業抗風險能力為目的,面向企業自有車輛開展的非經營性行業互助行為。”“任何機構不得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交通安全統籌。企業、個體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機動車統籌’‘機動車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統籌’等內容。”此外,《通知》還從規范保險中介市場、嚴打銷售誤導、加強職工互助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楊安明認為,這一政策及時且必要。他解釋說:“統籌公司與保險公司在法律上有著本質的區別。保險公司需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而統籌公司無保險經營資質,業務性質為‘行業互助’,不受《保險法》約束。”
對于已經陷入“統籌陷阱”的司機,楊安明建議:“已遭遇理賠困境的網約車司機,第一步應固定證據,保存統籌協議、繳費憑證、宣傳資料。同時向交通運輸部門投訴,或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盡管新規已經出臺,但對于已經購買“統籌險”的司機們來說,眼下的日子仍然難熬。蘇同現在開車變得小心翼翼,不敢長時間駕駛:“出不起事啊。說句難聽的話,遇上避不開的事故,我寧可撞護欄也不能撞人家的車,否則我拿啥賠?”
更讓他苦惱的是車輛使用效率的下降。“如果投保正常保險公司,我不開的時候把車租給別人開就行了,還能收點租金。現在這種情況,車子根本不敢給別人開。”
今年買了“統籌險”以后,蘇同也遇上過幾次小事故,他都選擇“私了”,直接賠錢給對方。“就那幾百塊錢,找統籌公司很麻煩。”
沈思海的車隊則采取了一種過渡方案:2023年11月買了統籌,一整年不出險,2024年再去問就買到了正規保險,2025年也買到了。“我昨天剛買好的,兩萬多塊,買得到正規保險,我不會去買統籌的。”
然而,這個重新獲得正規保險公司認可的“安全期”到底是一年,還是更久?
但無論如何,他們對未來有了盼頭。《通知》要求,各有關地區交通運輸、公安、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指導督促相關市場主體妥善做好事故善后賠付等工作,切實維護參統人員合法權益。同時,“各金融監管局要指導督促保險企業加強服務對接,及時承接相關道路運輸車輛商車險等投保服務。”
這意味著,保險行業可能要重新審視新能源營運車輛這個特殊市場,尋找更合理的風險定價模型。
蘇同繼續小心翼翼地開車,掰著手指算日子:“再過8個月,應該就能買正規保險了。”
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的整治通知已經下發,但從政策到落地,還需要時間。
(本文中除黃耀兵、楊安明律師、譚敏濤律師外,其余人物均為化名。)
責編:王磊
審核:田連鋒
責編:田連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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