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政協委員小組討論兩高報告。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在小組討論中發言。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在小組討論中發言。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法制辦主任王學成在小組討論中發言。
大眾網北京3月13日訊(特派記者 王磊 盛堃)12日下午,在討論兩高報告時,去年許多冤假錯案的平反獲得了全國政協委員們的點贊。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說,平反冤假錯案要靠制度不能靠偶然因素,建議對刑訊形成一種更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則認為,司法制度總會留下一些空間,需要司法人員用良知來填補。
談制度:
平反冤假錯案靠制度不靠偶然因素
侯欣一說,去年在平反冤假錯案方面,兩高做了大量的工作,對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他發現,以往解決許多冤案,大多數是通過小概率事件得以解決的,而不是通過制度本身。比如呼格吉勒圖案,是因為真兇出現了,完全是偶然因素。
在他看來,冤假錯案應是通過制度來推動糾錯的,而不是偶然因素。以偵查環節為例,許多冤假錯案在取證方法上因刑訊容易出問題,他建議,應形成一種對刑訊更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
談良知:
制度總會留下一些空間,需要良知來填補
朱征夫說,制度建設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它總會留下一些空間,需要我們的良知來填補。比如,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一個犯罪法律規定可以判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法官怎么判只要符合規定都是可以的。但有的判七年,有的判十年,要結合個人因素和證據最后來進行一種平衡,司法人員的良知要發揮作用。
他建議,司法工作的既要加強制度建設,也要強化司法人員的職業良知;既要有外部的制度監督,也需要內心的良知監督。他還舉例說,以趙作海案為例,該案經當地政委法協調最后立案,但當時有人提出不同意見,甚至作為剛畢業不到一年的辯護人也發現了問題。
此外,朱征夫還建議,法院要繼續圍繞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來完善司法制度,同時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法官和律師都忠于事實和法律,共同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談改革:
司法改革不只是法院、檢察院的事,建議修法落實“兩官”單獨職務序列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法制辦主任王學成說,調研發現,司法改革中如司法人員分類的改革,同時涉及到人事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光是法院和檢察院自己的事,建議有關職能部門既要形成共識、積極配合,也要建立改革的責任制和落實的責任制。
王學成建議,隨著司法改革的推進,應盡快修改《公務員法》、《法官法》和《檢察官法》,提供最高層面的制度支持。其中,他建議首先在《公務員法》第二條關于公務員的范圍界定中,單獨列一款國家為法官、檢察官建立單獨職務序列,從制度上使法官、檢察官跳出普通公務員序列。同時,《法官法》、《檢察官法》也做出相應修改。在他看來,法官、檢察官的序列獨立后,有利于相應的人財物根據其特殊性落到實處。否則,其職業保障的特殊性就很難得到認同,甚至有的地方出現部分法官和檢察官人才流失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