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韓德云做客2010全國兩會北京直播室。大眾網特派記者 楊博 攝

人大代表韓德云做客2010全國兩會北京直播室暢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大眾網特派記者 楊博 攝

人大代表韓德云做客2010全國兩會北京直播室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大眾網特派記者 楊博 攝
大眾網北京3月9日訊(特派記者 趙新婷 楊博)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云今年兩會提交的建議仍然是對公務員財產申報立法,這已是他連續第五年在全國兩會上提出這一建議。今天上午,這位執著的律師代表做客兩報一網北京直播室,他告訴記者,今年他“對公務員財產申報立法”的建議又增加了新的內容,建議財產申報應最容易產生腐敗的領域和崗位進行突破,并且提出了“三年豁免期”的概念。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堅決執行中央關于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重大事項的規定,并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但韓德云認為,現行的干部財產申報制度仍然是只限于“報告”的層面,是一種內部監督體制,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接受公眾監督的外部機制。要想真正通過財產申報來起到防止腐敗的作用,必須對公務員財產申報立法,用法律手段使財產申報真正落到實處。 韓德云認為,所有的公務員都應該進行財產申報,但為了使財產申報的實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可以根據具體的領域和崗位分輕重緩急。“最容易產生腐敗的是誰?”,韓德云說,“其實大家都很清楚的,就是那些審批許可權比較大的部門”。他建議,財產申報制度可以先從這些部門進行突破,逐步推進。 為了促進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盡快出臺和推行,韓德云還提出了一個“三年豁免期”的建議,即申報初期的三年,如果發現申報不實,可以從輕處罰或者不處罰。”畢竟,財產申報的主要意義在于它的長期預防功能,而不應太側重于對過去收入是否合法的鑒定”,韓德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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